用户工具

站点工具


建置古迹:金石:海印寺颁经谕文石碣



崂山志(周至元)

存太清宫。文曰:“敕谕东海海印寺住持及僧众人等:朕维佛氏之教,载在京典,用以化导善类,觉悟群迷,于护国佑民不为无助。兹者圣君慈圣,宣文明肃,命工刻印,续入藏经四十一函,并旧刻藏经一百五十七函,通行颁布本寺。尔等务必庄严持诵,尊奉珍藏,不许诸色人等故行亵玩,致有遗失损坏。特赐护持,以垂永远。钦哉故谕。大明万历十四年三月十四日。”

建置古迹/金石/海印寺颁经谕文石碣.txt · 最后更改: 2021/11/18 04:26 (外部编辑)